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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7-12 13:22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师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师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及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权事项划转相关部门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师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如下:

1.负责查处重大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和采矿权。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检查。

4.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治理,指导灾后恢复工作。

5.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指导地方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统筹安排管道发展规划,依法依规推进管道建设规范化管理。同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6.依法履行林业、草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林业、草原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相关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森林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火灾早期扑救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团(镇)森林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8.负责林业、草原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