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职工金某某在作业过程中被扳手击中胸部,造成肋骨骨折。事发当日,金某某未及时向用工单位报备伤情,直至次日自行前往医院就诊。随后,金某某向第二师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提出异议,以缺少现场目击证人、就医存在时间差为由,质疑伤情与工作存在关联性,双方分歧较大。
接到案件后,第二师人社局工作人员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处置,未直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办案人员全面核查就诊病历、工作台账,多方开展调查取证,摸清案件事实。同时搭建双方沟通平台,一方面向企业宣讲《工伤保险条例》,清晰解读工伤认定法定要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倾听金某某诉求,充分掌握其医疗开支、生活保障等实际困难。工作人员秉持法理相融、公平公正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耐心释法明理、疏导对立情绪。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企业足额支付工伤相关待遇,该起疑难工伤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次纠纷前端处置,有效规避行政复议、诉讼程序,切实减轻群众维权成本。下一步,第二师人社局将持续夯实工伤争议调解工作,聚焦疑难复杂案件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平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