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基层减负部署要求,师市党委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师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挂牌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压实机构挂牌责任。印发《关于清理乱挂机构牌子和严控机构加挂牌子的通知》,明确自查清理范围、时间和纪律要求,要求各单位(部门)系统学习编制法规,并对照“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全面开展情况自查,确保机构名称规范,表述准确。
二是抓好清理规范。在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师市党委编办工作组到6个团镇、1个街道、13个机关部门开展实地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是否擅自增挂其他名称牌匾等问题,查找问题根源,迅速做出改正,坚决杜绝违规挂牌乱像,确保部门单位名称规范、表述准确,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形成长效机制。师市党委编办将在此次全面清理整改基础上,将机构挂牌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进行常态化指导,坚决杜绝“错挂”、“乱挂”、“不挂”、“增挂”等与机构编制文件规定不相符合的问题出现,做好清理规范“后半篇文章”,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