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完善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机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快理顺价格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师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保障热力安全稳定供应,综合师市实际及周边县(市)价格水平等因素,初步制定第二师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方案。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定价格方案
(一)库尔勒垦区(铁门关市、29团博古其镇、30团双丰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6元/平方米。
(二)焉耆垦区(21团开来镇、22团河畔镇、223团开泽镇)
1.居民供热价格21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7元/平方米。
(三)焉耆垦区(24团高桥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1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7元/平方米。
(四)焉耆垦区(25团西海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7元/平方米。
(五)焉耆垦区(27团天湖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7元/平方米。
(六)塔里木垦区(31团罗杨镇、33团营盘镇)
1.居民供热价格20.5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1.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7元/平方米。
(七)塔里木垦区(34团蒲昌镇)
1.居民供热价格22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2.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7元/平方米。
(八)且若垦区(36团米兰镇)
1.居民供热价格23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25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0.5元/平方米。
(九)且若垦区(37团金山镇、38团南屯镇)
1.居民供热价格28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30元/平方米;
2.低保对象供热价格10.5元/平方米。
(十)卫健部门批准的托育机构、民政部门批准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精神卫生、救助管理等福利机构)等用户执行居民热价。
二、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邮箱反馈至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广大职工群众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相关个人信息和意见内容我委将严格保密。
邮箱:DESfgwshk@163.com 办公电话:0996-2920693
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