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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022761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兵团第二师塔里木灌区恰铁干渠引调水工程(4#节制闸~9#节制闸段)

第二师31团、33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第二师31团、33团,项目起点坐标为:东经86°58′51.119″,北纬40°52′47.886″,终点坐标为:东经87°8′56.379″,北纬40°50′10.142″。项目为改建工程,对现状恰铁干渠4#闸~9#闸(桩号26+197~41+860)段15.663千米渠道拆除改建,将现状全断面预制板渠全部拆除改建为全断面现浇砼结构,弧形坡脚梯形断面,渠道首端设计流量为28立方米/秒,加大流量为33.6立方米/秒。同时改建沿线25座渠系建筑物及信息化工程,渠系建筑物包含21座分水闸,设计流量为0.5~2.0立方米/秒,均为单孔潜孔式钢筋砼结构型式。1座交通桥,桥面设计净宽7.25米,跨径10米,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结构形式为C45钢筋砼板桥。1座测桥,设计宽度1.1米,承重结构为钢桁架。2座人行便桥,净宽0.8米,桁架跨度21米。项目总投资12650.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2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废气:施工期间暴露场地应当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施工布置区物料堆场要集中堆放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对取土场、施工场地、运输路线进行洒水抑尘;物料或土石方的运输,采用密封运输方式,适当加湿或加盖防尘网;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定期进行维护维修,选用优质清洁燃料。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在各施工场地设置建议沉淀池,共4个,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结束后,沉淀池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同时对沉淀池采取回填,迹地恢复等措施。在各施工场地设置化粪池,共4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拉运至三十三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结束后对化粪池采取回填,迹地恢复等措施。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开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桶装收集后,日产日清,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外运至指定垃圾场处理。项目不产生弃土,弃渣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外运至政府部门制定垃圾处理厂。施工期对沉淀池进行定期清理,沉渣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防沙治沙:施工土方必须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临时弃渣废料用于平整渠道两侧洼地,铺设巡渠路基固渠堤,并进行场地恢复,严禁随意堆置;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防止土壤沙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