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
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3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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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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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 件:
1.关于大唐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轮台产业园1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第二师38团总干管及东干管上段复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关于铁门关市木孜塔格酒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关于新疆天椒红冠食品有限公司辣椒制品加工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5.关于新疆国盛西门塔尔养殖科技有限公司36团工业化养殖加工全产业链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