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经营主体: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权威性。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印发,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各有关单位要坚决维护“全国一张清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清单全覆盖”。
二、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具体工作。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禁经营主体进入;对清单所列许可事项,依法依规制定市场准入服务规程,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三、提高市场准入公开规范便利程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准入制度的知晓面、准入政策的透明度和清单使用的便捷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要统筹衔接“证”“照”管理,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管理相衔接,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四、全面夯实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三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要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具体要求抓好落实。对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五、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贯彻落实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多渠道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态度推动解决。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师市发展改革委
师市商务局
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答记者问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504/t20250424_1397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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