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生态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要求,根据《兵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兵环发〔2020〕36号),结合师市实际,制定了《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经局专题研究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有六章内容,包含总则、奖励条件和标准、奖励范围和举报方式、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