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医保服务的公告

师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力应对突发疫情,坚决守护好师市参保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师市医保局即日起推行“不见面”医保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兵团医保APP”等方式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同时可为老人、孩子添加亲情账户。师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均支持医保电子凭证使用,通过扫码直接结算,实现无接触便捷就医。

二、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兵团医保APP”线上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就医地城市”→选择“参保险种”→选择“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并选择同意→填写“申请备案开始日期”→填写联系人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上传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点击“提交备案”→完成。

新疆兵团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点击“异地就医”→“快速备案”→仔细阅读备案流程及温馨提示并点击“下一步”→填写“基本信息及异地就医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点击“快速生成《备案表》”→在签名框中签名确认→点击“快速生成《个人承诺书》”→在签名框中签名确认→点击“提交申请”→完成。

异地急诊住院登记流程:登录新疆兵团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点击“业务办理”→“经办业务”→点击“异地急诊住院登记”→填写“急诊登记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相关材料包括:急诊病例或门诊处方;医院证明或医院审批表等,能证明参保人入院时急诊情况的有效材料。)

无法通过线上办理的,可通过拨打电话(0996-2283588)办理。

三、门诊慢特病认定及待遇享受

(一)待遇办理

1.对办理门诊大病的参保人开通“绿色通道”,每日由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通过微信、QQ等线上方式上传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办理结果即时生效;异地人员可经由其就诊或治疗的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填写门诊大病鉴定申请表并加盖医院医务科或医保科章,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等相关资料扫描成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53516930@qq.com),办理结果可致电查询。

2.对办理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每月25日前由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通过微信、QQ等线上方式上传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办理结果次月1日生效。

以上办理结果可致电查询,查询电话(0996-2283588)。

(二)待遇享受

1.实行“长处方”政策,为方便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买药,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的慢特病患者,一次性处方用药量按病种放宽至三个月。

2.简化慢特病用药购药流程,支持便捷购药,参保人员可凭上一次的购药记录,直接在“双通道”药店购买所需药物并享受报销待遇。

药店名称1: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库尔勒第二药房

服务范围: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

地址:巴州人民医院对面(太百停车场内)

联系人及电话:唐萍 18997617227、0996-2109150

药店名称2:国药控股专业药房库尔勒总店

服务范围:门诊慢性病

地址:巴音西路聚荣大厦1楼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陈彦如 18109961469 、0996-250127

四、个人账户共济授权

登录新疆兵团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进行如下操作:

点击“业务办理”→“经办业务”→点击“个人账户共济授权”→填写授权人及使用人信息→点击“快速生成《个人账户共济承诺书》”→在签名框中签名确认→点击“快速生成《资金使用授权书》”→在签名框中签名确认→点击“提交申请”→完成。

五、生育登记

登录新疆兵团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进行如下操作:

点击“业务办理”→“经办业务”→点击“生育登记”→填写“基本信息”和“生育登记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完成。

填写生育登记信息时,“准生证号”请填写生育人员身份证号码。上传相关材料中“准生证”项,请上传社区开具的生育信息登记表。

六、参保缴费及参保转移

1.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

2.新生儿办理参保可通过拨打电话(0996-2283026),提供出生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办理参保登记后自行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跨省转入、转出业务,登录新疆兵团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进行如下操作:点击“业务办理”→“经办业务”→点击“跨省转移专栏”→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完成。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恳请理解支持。

 

 

                 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