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团在兵团党委、师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常态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团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团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召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团场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到在法治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贯彻落实兵师党委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运用在线学法、在职培训、任职培训、“123”工作机制以及年度依法行政大培训等方式抓实学法普法用法工作。落实《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贯彻落实<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师市党发〔2021〕15号)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师法委〔2023〕2号)工作部署。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走深走实。
(二)着力发挥法治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保障作用。推进信访案事件的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全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全部给予回复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年度内运用法治方式成功化解5起重点信访案件。接受公共法律咨询286起。落实师市“123”工作机制,强化服务职工群众网格化体系,织密工作信息网。
(三)统筹推进法治团场建设工作。三十三团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把关、参谋、智囊”作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政策制度风险评估、重要法律事务处理、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研究。法律顾问审查各类合同75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5份。全面落实团务公开制度,公开59项内容。组织全团开展争创兵团民主法治示范连队(社区)工作,2023年三十三团拥军社区获得兵团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四)聚焦生态保护、交通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三十三团发挥乌鲁克垦区公、检、法、司政法机关驻团优势。一是加强开展对职工群众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开展宣传教育20余场,覆盖2200余人次;二是严厉打击涉环保、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政处罚非法开荒3人,刑事处罚非法开荒4人,在职工群众中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五)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和“法治大培训”“法治大宣讲”活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定期学法、带头讲法,年度内党委常委会集中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122份,中心组学习法律文件16份。扎实推进“法治大培训”和“法治大宣讲”活动,举办培训124场次,覆盖3212人次。2023年投入20余万元资金,完成三十三团法治主题公园工程建设,让职工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浸润。
(六)打造立体化法治工作人才队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驻团法官工作室广泛参与法治服务,累计开展法律咨询152人次,为职工群众讲授法治课10余场次。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两所学校成立了“塔河胡杨未检工作室”,强化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派出所所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30场次,覆盖3000余师生,重点宣讲青少年保护、防诈骗、消防、禁毒等法律法规知识,筑牢未成年保护的坚强防线。司法所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法治培训工作,全年累计培训4场次,覆盖500人次,辖区内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二连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帅荣获“兵团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团场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三十三团在法治团场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标兵师党委的要求,对照职工群众对法治团场建设的需求,仍旧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主要表现在法治团场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个别职能部门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尚有差距。少数职工群众办事不守法,遇事不找法、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依然存在。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破坏生态等违法活动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贯彻落实<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第二师铁门关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主动作为、持续发力,高效有序推进团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平安团场、法治团场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连队(社区)”创建工作;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和“法治大宣讲”“法治大培训”工作,分类做好全民法治学习教育;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执法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