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何** 2026-10-20 已办结
信件标题:暖气问题
信件内容: 请问铁门关暖气费是按买房时间开始算还是交房时间开始算?房都没交就开始算暖气费了?房子交付了我啥都不说,买房合同一签就开始给我算暖气费?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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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单位对接房产公司核实确认,您于2025年11月10日购置该套房屋并缴清全部购房款。结合房产公司提供的交房时间认定依据,经核算2025—2026年度采暖期内,11月1日至11月22日(交房通知送达前)产生的采暖费用由房产开发企业承担,11月23日(交房通知送达后)起产生的采暖费用由您本人承担。

如对办理结果仍有疑问,可致电服务电话0996-2931098进一步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铁门关市盈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承办人:马金风

联系电话:18099598698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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