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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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杨** | 写信时间: 2026-07-04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感谢南屯派出所 |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38团4连村民杨想红。我7月3日到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南屯镇南屯派出所反映有人拖欠我两年的劳务费1万元。两天时间派出所民警郭小铠辅警景泰、石亮红及时联系对方,和对方沟通,正是他们三位的辛勤付出把拖欠我两年劳务费的事圆满解决,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法治服务的温暖。特别感谢他们辛勤付出。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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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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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局南屯派出所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我们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护航辖区安全稳定。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 承办人:王开放 联系电话:0996-4394512 发布日期: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