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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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张** | 写信时间: 2026-07-03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不作为乱执法 | ||
| 信件内容: 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胡乱定性不听取,随意执法想罚谁就罚谁,选择性执法,打击报复执法,迫害农民,让我们无法生存,忘,市长大人查处此事。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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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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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单位在开展2025年5月上级推送变化图斑核查工作中发现,来信人超出2018年从徐某某处流转经营的29团14连《弃耕地承包合同》(弃耕字2013290040)20亩范围,违法种植农作物14571.69平方米,其中包含5310.93平方米灌木林地、246.5平方米未成林造林地、3071.11平方米其他草地,列为本次处罚事项;另有2852.26平方米沟渠认定为农用地结构内部调整、3090.89平方米水浇地已在《国土三调》中认定为耕地,不作为本次处罚事项。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来信人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涉案林地、草原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对非法开垦草原行为处罚款20000元,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处罚款46050.51元,罚款合计66050.51元。 案件调查人员在办理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工作,未发现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执法及刁难群众等情形。 我单位已收悉您的行政处罚听证申请,届时将在听证会上出示相关证据,并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及质证意见。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人:党辉 联系电话:2283696 发布日期: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