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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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刘** | 写信时间: 2026-06-01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农二师铁门关市赵某某违规侵占集体土地、违法违建扩占、侵害合法权益 | ||
| 信件内容: 本人现居住于农二师29团*连*栋*号,现就后方邻居赵**违规侵占集体土地、违法违建扩占、侵害我家合法权益,以及基层管理人员履职不力、纵容包庇等问题,如实向上级部门反映,恳请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近期以来,邻居赵**在未提前与我及家人进行任何沟通、未征得我方同意、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占用连队规划内、房屋之间的公共集体空地,私自开展违法搭建、违规扩建施工。该区域属于连队统一规划的公共用地,并非其个人私有土地,其私自占地违建的行为,本身就违反土地使用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赵**肆意向外扩建违建地基,将地基直接延伸至我家房屋地基旁,两处地基间距不足10厘米,距离极近。近距离的地基施工与后期重物堆放、建筑搭建,会持续对我家房屋墙体、地基造成挤压、承重干扰,严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稳定性,极大降低房屋安全系数,长期下来极易引发墙体开裂、地基沉降等安全隐患,直接威胁我家整栋房屋的使用安全,以及全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仅如此,赵**还长期将各类个人杂物、物品紧贴我家房屋墙体随意堆放。杂物堆积不仅遮挡通风采光、滋生蚊虫杂物,重物长期倚靠墙体也会不断对墙体形成外力压迫,进一步加剧房屋墙体受损风险,持续侵害我的居住权益与房屋财产安全。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及家人本着邻里和睦的原则,多次主动上门善意劝导、沟通制止,连队工作人员也到场进行劝说、劝导整改,但赵**拒不配合、无视劝阻,非但没有停止违规行为、清理堆放物品、停止违建施工,反而变本加厉继续扩建、堆放杂物,态度蛮横霸道,仗势欺压普通住户,日常相处中处处刁难,严重扰乱正常邻里秩序。面对明确的违法占地、违建侵权行为,连队相关管理人员履职缺位、监管不严,处理问题一味“和稀泥”、当老好人,没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连队管理规定对赵**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置,对我方多次反映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敷衍应付,变相纵容其违法行为。该类不作为、不履职的行为,客观上成为违规人员的“保护伞”。我们有合理理由怀疑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包庇偏袒、违规收受好处等问题,致使普通百姓合法权益无处维护。赵**的一系列行为,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五条以及《兵团土地管理规定(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肆意侵占集体土地、侵犯公民相邻权、财产权与居住安全权,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居住安全,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与基层公平正义,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责令赵**立即全面拆除违规扩建的地基、方砖等所有违法建筑,彻底清理堆放在我家墙体周边的全部私人物品,恢复公共土地原有样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2. 要求赵**就私自违建、侵占公共用地、侵害我方权益、蛮横拒劝等行为,向我及家人当面诚恳道歉; 3. 责令赵**签订书面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违规占地、违建、侵占公共区域、侵扰邻里居住安全等行为; 4. 恳请上级部门彻查此次事件中基层管理人员不作为、纵容包庇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我始终相信法律公平公正,期盼上级部门能够重视普通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规介入调查、秉公处理,制止违法行为,还百姓公道,维护基层正常秩序与法治环境。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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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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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相关人员承诺在履行期限内将搭建的简易棚子、超出地界部分围墙自行全部拆除,清理现场杂物、建筑垃圾,恢复场地原貌。对越界的树枝、树杈进行全面修剪,修剪至自有合法地界以内,不得再向对方区域延伸。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29团城镇管理中心 承办人:曹奕磊 联系电话:09968695827 发布日期: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