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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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任** | 写信时间: 2026-02-13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感谢信 |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27团居民任**,今天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写下这封感谢信,衷心感谢27团派出所副所长郭庆国、民警邵喆两位警官,通过两位警官高效、负责、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成功抓获盗窃我钱财的小偷。 我在27团天湖佳苑门口开着一个烧烤店,2026年2月9日,我想要拿店里吧台黑色皮包的现金去随礼的时候,发现皮包里的6500元现金不见了,随后我拨打了27团派出所电话,接待我的郭庆国、邵喆两位警官,两位警官态度亲切,细心负责,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短短12小时内将小偷抓获,侦破了案件。 民警同志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直不变,积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求,让我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温暖和担当。在次,我衷心感激天湖派出所副所长郭庆国、民警邵喆,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感谢你们恪尽职守,为我们老百姓保驾护航。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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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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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单位全体民警辅警的认可和支持,您的来信既是对公安队伍的鞭策与鼓励,也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会将您的鼓励化作工作的动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和服务水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警务工作中。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焉耆垦区公安局 承办人:王瑜 联系电话:0996-6022110 发布日期:202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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