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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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蒋** | 写信时间: 2026-01-28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 信件标题:关于兵团拆迁补偿金额政策咨询 | ||
| 信件内容: 师长你好,我是27团兵团职工子女,父母住在团部附近的带院子的平房里,团场工作人员跟父母沟通让其搬迁,说房子补偿按照每平方250元来补偿。我对这个补偿金额很震惊,想了解一下他们有权对房子进行拆迁吗,以及拆迁补偿金额有政策依据吗? | ||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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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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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十七团开展危旧房屋专项整治,坚持以人民为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提升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着力防范化解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旧房屋整治统一参照《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按照被整治房屋的建筑结构、用途、使用年限、新旧程度、配套设施等因素,由选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评估确定,经沟通,您对相关政策及处理情况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二十七团 承办人:庞志军 联系电话:18999610069 发布日期: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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