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李** 2026-01-26 已办结
信件标题:住宅房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信件内容: 尊敬的[铁门关市/区/市信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领导:您好!本人李**,性别男,身份证号[140429********725X],联系电话[139****5700],现住址[新疆省铁门关市华山·文渊府小区*号楼*单元**室],系新疆省铁门关市华山·文渊府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买受人。本人于2023年4月11日与铁门关市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第二师****预****),并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购房款86万元(含首付26万元、贷款60万元,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自收房至今,虽多次向开发商催告要求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商始终以(开发商给出的理由,如手续未完善、土地问题等,无明确理由则写“各种理由推脱”)为由拖延,截至信访之日,本人仍无法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负有按时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定义务,其长期拖延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不仅导致本人房屋的合法产权无法得到确认,也影响到房屋的转让、抵押、落户等一系列合法权益的行使,给本人的生活和财产造成诸多困扰与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特向贵单位信访反映上述问题,恳请贵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开发商名称]尽快完善相关手续,限期为本人及该小区其他受害业主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若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恳请贵单位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人愿积极配合贵单位的调查处理工作,提供相关合同、付款凭证等全部佐证材料,望贵单位能尽快核实情况并予以解决,盼复!此致敬礼!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就您反映购买的文渊府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经与文渊府开发商铁门关市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实,该小区已完成消防验收,竣工备案资料已提交住建局,小区至今无法办理首次登记主要原因是入住的小区居民中约180余户存在擅自封闭阳台的行为,导致无法通过规划核验。铁门关市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对接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规划调整和分期核验,目前正开展房屋测绘,待测绘工作完成后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规划调整的相关资料,此项工作需用时约3-4个月。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将小区目前无法办证的相关情况告知您,同时向您提供了铁门关市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渊府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方便您后续咨询办理进度。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人:李斌

联系电话:0996-2283606

发布日期: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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