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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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 | 写信时间: 2025-08-14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关于铁门关市天畅之行出租车有限公司司机违规运营的投诉信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铁门关市的一名市民,现就铁门关市天畅之行出租车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新M DT2688的出租车司机的违规运营行为进行投诉,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事件经过 2025年8月13日19点40分左右,我在库尔勒二师门诊附近看到该出租车停靠在路边,当时后排已有一位年轻女乘客。我询问司机是否前往铁门关市,司机明确表示可以前往,并告知这是最后一辆前往铁门关市的出租车。随后,我将携带的物品放入了该车后备箱。 到了20点左右,即等待约20分钟后,司机突然提出每人需支付30元车费。我当即提出疑问,因为平时从该地点到铁门关市的车费均为15元,司机却称当时已没有其他车辆,若要前往只能包车,每人30元。我认为这种临时加价的行为不合理,便提出再等等看是否有其他乘客。 又等待了20分钟后,车上仍只有我和最初的那位女乘客。由于我携带物品较重,放在后备箱后行动不便,司机却突然表示他不去铁门关市了,要求我下车。然而,在我下车之后,该司机却载着那位女乘客前往了铁门关市。 司机的侵权行为 1.临时随意加价:司机最初同意载客,却在乘客等待一段时间后单方面提高车费,从平时的15元涨至30元,违反了正常的计价标准,侵犯了乘客的公平交易权。 2. 恶意拒载:在我已将物品放入后备箱并等待近40分钟后,司机无正当理由突然拒绝载我前往目的地,属于恶意拒载行为,侵犯了乘客的乘车权利。 3. 欺骗乘客:司机在要求我下车后,却载着另一位乘客前往铁门关市,其行为存在明显欺骗性,违背了诚信原则。 对城市的严重影响 城市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现城市形象的一张“名片”。该司机的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更对城市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1. 破坏了城市的交通运营秩序,扰乱了正常的出租车市场环境,可能引发其他司机效仿,导致行业乱象滋生。 2.降低了外来人员和本地市民对城市的好感度与信任度,若此类现象频发,会让人们对乘坐出租车产生顾虑,不利于城市的对外交流与发展。 希望领导能够重视此事,对铁门关市天畅之行出租车有限公司对该司机(驾驶室名片显示为杜师傅,联系电话138****9910、181****1396)的违规行为进行彻底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同时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投诉人:铁门关市市民 投诉日期:2025年8月14日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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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价格问题。因铁门关市出租车暂未定价,暂无统一价格。师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与师市发改委沟通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定价事宜,出租车定价工作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 二、关于出租车司机拒载以及欺骗乘客问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铁门关市天畅之行出租车有限公司负责人,由该公司负责人对您道歉并对当事司机立刻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对当事司机予以停班一天的处罚,前往公司学习培训;2.对当事司机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执法人员约谈辖区所有出租车企业,要求企业做好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师市交通运输局也将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打击出租车违规运营的行为。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交通运输局 承办人:赵健 联系电话:2037757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