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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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 | 写信时间: 2025-08-13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乌鲁克垦区公安局交警队三十七团交警中队 | ||
信件内容: 我是三十七团大庄能源的工作人员,昨天值班时一位加气大车司机,购物后未付钱,我求助后,交警队的冉警官,王警官和赵警官通过沟通协调,大车司机今天及时支付货款,他们帮我多次追回消费后未支付的事情,由衷感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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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与支持。您的来信不仅是对我们全体民警辅警辛勤付出的认可,更是我们持续做好交通管理服务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优化交通管理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昂扬的工作热情,强化责任担当,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持续发力,以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 承办人:孙雨洁 联系电话:0996-4394512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