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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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于* | 写信时间: 2025-07-24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投诉关于物业公司违规辞退并拖欠工资问题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师机关领导:您好!本人于2025年2月5日入职新疆**好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9006******TE1H),担任博古其镇阳光别院及融城上院物业管家一职,入职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一式两份,约定试用期后缴纳社保,不缴纳社保期间工资4000元每月,缴纳社保后按4500元扣除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发放,次月15号发前月工资,本人2月入职后未缴纳社保,直至6月份才首次添加缴纳,本人于6月30日发现怀孕,因当时身体不适于巴州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开具3天保胎证明,后复查各项数据正常,该公司主管及经理多次找我谈话要求我回家保胎放弃工作,主管于7月9日下午下班拿回工作手机,我7月10号产检各项数据正常,7月11号上班当天未安排工作内容,经理再次找我谈话以让我身体为重回家保胎工作强度大为由将我辞退,并要求我当天自己签离职手续,按照2N补偿我基本工资1980元未达成一致我要求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至今拖欠我6月工资未发放,23日上午已去博古其镇综治中心求助,今日回复因为社保缴纳问题他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协调只能协调发工资,特恳请有关部门关于我入职后社保,及违规辞退孕期员工,拖欠工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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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联系了属地和用工单位,经协调,双方已达成一致。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景玉明 联系电话:0996-2938022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