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郑** 2025-07-02 已办结
信件标题:投诉22团不作为问题
信件内容: 我1984年-1989年在22团5连工作,因为我是残疾人,要交养老保险,我于2015年前往22团机关询问相关事宜,22团工作人员回复我说之前因为搬家,相关档案已经丢失,没有办法。之后再无任何答复和措施,我只能交居民保险13年,养老金只有300元。如果这5年给我算上,我就可以算18年。需要现在给我一个说法,我这5年的档案为什么会丢失?丢失之后为什么就没有人再管?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1984年3月在22团五连参加工作,1989年12月离开职工队伍自主灵活就业,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01月,您开始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于2023年01月办理了居民养老退休。您于1989年底脱离了职工队伍后,一直以来未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只缴纳了居民养老保险,已经按照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办理了退休。按照社保缴费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能并入居民养老保险,故您提出的5年基本养老视同缴费年限不能并入其居民养老账户。

上述情况已向您本人告知,您表示理解。

承办单位:22团

承办人:马军

联系电话:0996-6332067

发布日期:2025年7月7日

满意度调查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