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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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 | 写信时间: 2025-03-2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铁门关市博古其镇,库西路黄牌半挂车新M9926挂无视交规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铁门关市政府各级领导,我于2025年03月22日凌晨03:16分左右,在博古其镇库西路正常行驶,黄牌半挂车新M9926挂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在此情况下,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此半挂车无视此条法规,在我后方开远光干扰我正常行驶。 同时在我后方多次恶意鸣笛让我给他让路,路口当时为红灯。当我行驶至库西路洪通燃气加气站路段时,黄牌半挂车新M9926挂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在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此半挂车无视此条法规,不打灯强行别车变道,差点将我正常行驶车辆挂倒。 黄牌半挂车新M9926挂驾驶员跟我并排时还降下车窗对我进行辱骂,嚣张至极,严重威胁他人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希望市政府严肃处理,我这有行车记录仪为证。 晚上从交通西路以及高速匝道下来的大车,很多大车不仅开远光;有的车还加装射灯;还有的在无摄像头路口闯红灯的,非常严重,同时希望铁门关市政府加强博古其镇道路整治工作,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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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视频线索,2025年3月22日3时16分许,因您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兵地融合大道中间车道行驶时,新M9926挂号车与您同车道且鸣笛,后您二人在停车时有交流(均未下车),继续行驶过程中,新M9926挂号车从最左侧车道变道至中间车道时未与您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且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我们已联系上事发时司机,但其现已在外地,待其返回辖区后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经与您沟通,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您表示理解,后续我们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库尔勒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承办人:任双雄 联系电话:18167709970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