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李** 2025-03-07 已办结
信件标题:关于撤销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东门违法经营行为的请求
信件内容: 我们都是热爱铁门关、扎根铁门关的本地百姓,通过在丝路香街投资购买商铺、租赁商铺、加盟经营。在面临城市人口少,不是旅游城市,不是交通要道的新兴城市中经营,承担着装修费、物业费、水电暖气费、人员工资和税费等各项经营费用,成本高风险大。通过在市政府各个部门的要求和审核下,办理了正规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不断为铁门关城市名片打造良好形象添砖加瓦。 现丝路香街商业街的商户联名向市政府反映并举报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周边摊贩违法经营行为的问题,恳请市政府予以重视! 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东门摊贩经营场地随意搭建,使用大量不防火的塑料布做隔断,餐饮商户使用大量的液化气瓶、煤炭等,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而消防执法及应急管理局坐视不管! 小商贩在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大明大方的经营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等)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工商局对此行为坐视不管! 卖食品的小商贩在尘土飞扬中制作食品销售给未成年或刚成年的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卫生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而市场监督管理局坐视不管! 地面全是沙土,且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产生的废水随意倾倒,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改正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工程造价的5%-10%);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或没收实物/违法收入,并可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样的城市环境城市管理局坐视不管! 商务局、工商联等相关招商部门对这样的商贩不筛选、不要求、不引导合法经营,看到这样的局面让我们商户感到很痛心和失望! 目前铁门关市违法经营的摊贩越来越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铁门关经济建设,给市场带来的是恶意竞争和恶性循环。给我们合法经营的商户造成了严重损失。我们恳请政府部门要求其撤离,关闭违法经营的商贩,给我们合法经营的商户相应的经济或政策性补偿,还铁门关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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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单位就您反映的问题积极沟通,您表示理解。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迎宾街道、住建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人:王富东

联系电话:0996-2283293

发布日期: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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