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程* 2025-02-03 已办结
信件标题:申领失业金
信件内容: 我于2022年8月从河北张家口市去到二师二十四团,去时候和二十四团退役军人事务所写的合同,一年后去往新建团场三十九团,干满一年之后说是三十九团还没建设好,又让去其他的团场,非本人意愿离职。现在想申领失业保险金,二十四团一直审批不通过。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3年12月15日自愿辞职,并向所在部门递交了辞职报告。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因您当时自愿辞职,属于个人自愿,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二十四团便民服务中心

承办人:李勇

联系电话:16699665754

发布日期:2025年2月7日

满意度调查

信件编码:
 查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