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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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邓** | 写信时间: 2025-01-19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咨询生育津贴 | ||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生育津贴的问题,我生育前社保基数为7116,公司上一年平均工资为5160,根据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我应该拿到生育津贴为41035,社保只发了39733元,这个问题应该找谁?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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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经核查,您妻子享受173天的生育津贴,并且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月平均工资为5156.1元。计算可得应发放生育津贴总额为29733.51元。该笔生育津贴已于2025年1月13日发放至您妻子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人:李高艳 联系电话:0996-2283013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