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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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 | 写信时间: 2024-11-08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交通运输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师长好: 我是一名大车司机,现举报33团京宇建材商混站多辆车没有营运证,依然违规上路运输,存在重大安隐患。 因为是国三车,各项指标已不达标,已不具备办理营运证资质了。我3次向铁门关交通运输局反映此违规现象,(0996-202****),包括施工括图片,视频都提供了。但始终推诿搪塞,置之不理。明显包庇。并且告诉我另外一个电话号码让我去反映,打过去始终没人接。安全大于一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大于天。违章超标车辆严禁上路运输,33执法大队明明知道却不管。给师里上级部门反映也不管。我就问问,作为执法部门,不履依法执政,不职尽责,失职渎职不作为允许吗?现在法治社会,够允许吗?现在的人民公仆就这样不作为吗?如果不回复,我就向兵团,向自治区反映。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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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二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于2023年7月、2024年7月先后两次发现巴州京宇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该公司分别作出罚款叁万元整(¥30000.00)(新兵二师交执〔2023〕3005号)和罚款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新兵二师交执运罚〔2024〕3001号)。 2024年8月,巴州京宇建材有限公司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办理名下新M55766(黄)号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同时,执法三大队对该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只允许办理了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名下其他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禁止上路从事货物运输经营。 自该公司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以来,执法人员多次前往该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并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多次强调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严禁上路从事运输活动。 下一步,执法三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运输车辆营运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感谢你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交通运输局 承办人:苏佳俊 联系电话:18240937176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