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蒋** 2024-09-18 已办结
信件标题:关于居民保险办理效率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师长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爸爸之前交社保时在当地社保所咨询得到回复是可以交到65岁把剩下年份一次性补齐,今年又被告知说不能补齐了,通过沟通接受了转为居民保险这一个方案,补费前说好的这个月交了下个月能领取了,补费后过去两周今天电话咨询又说不能下个月领不了,我说明情况提出疑问后又换说法说不确定能不能行,要看,我实在是疑惑,一个业务办理一个月还办不下来,这是新疆的正常办事效率和正常流程吗?
回复内容
第二师铁门关市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于9月20日向您致电,您咨询的是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效率的问题。经核实,您父亲9月初到27团社保所咨询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相关事宜,已告知您父亲,根据兵人社发〔2013〕106号文件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参保、顺延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待遇领取地确定在兵团的,可在顺延5年后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您父亲不符合一次性补费相关政策。通过政策讲解,您父亲同意以城乡居民身份退休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9月6日,您父亲前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并补缴2011年至2017年的居民缴费,因您父亲有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现正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合并事宜,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业务办理流程,您表示理解,如您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或到27团社保所面询。联系电话:0996-6352009。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7团社保所
承办人:周常焜    
联系电话:0996-6352009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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