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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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庞* | 写信时间: 2024-09-1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离婚无档案 | ||
信件内容: 师(市)长你好、我是农二师34团的邹*兰(652823********3340)的女儿、我叫庞*、我妈因为二次脑梗入院、无法一个人自理、我要带她回到国外我身边去治疗、需要办理长期签证、办理长期签证的条件是要户口本上是离异、也就是必须是孤寡老人才可以、于是我呢发现户口本上的信息内容还是已婚、后来到民政部门去查询了档案资料、也没有离异的档案。1993年和许*东二婚的档案有的、1994年离婚档案没有、(他们也不是法院判决)但是许*东他于2007年又结婚了、所以我不太明白的是、如果说两个人没有离婚、男方为何可以再婚、一种情况是重婚、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当时有关部门在男方再婚审核时已确认过男方有再婚的资格,那么男方的户口本信息上应该是离异,那男方户口资料如果是离异,我妈妈这边也应该是离异,所以麻烦您处理一下,查验一下我诉的情况,帮我妈妈户口本上的信息修改一下、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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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