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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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董** | 写信时间: 2024-08-06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第二师二十一团新疆铭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扣住房补贴款一年半不退还 | ||
信件内容: 二十一团天河嘉园扣我及妻子住房补贴款,2023年3月26日本人在二十一团天河嘉园购房,之后告知补贴款不能用,于是退房改买 十连自建房,十连房子已交工,需8月5日付清尾款,尾款不付清,将按银行贷款支付利息,一次性付清优惠7000元,多次向天河嘉园(新疆铭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要无果,找各种理由推脱,给团里反应也未得到处理,希望领导帮助解决。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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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第二师铁门关市 | |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21团工作人员立即与您取得联系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相关问题已解决,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信! 承办单位:第二师21团 承办人:赵阳 联系电话:0996-6312316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