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
机构职能

中共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代表师市在管辖范围内自主行使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师市的重要决策;

2.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经开区管理制度和招商引资等各项政策措施

3.组织编制、修订经开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4.依据国家、自治区级兵团产业政策,组织编制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

5.统一管理经开区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等工作

6.对经开区的企业实行劳动行政管理,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7.在师市委托授权范围内,办理土地出让(划拨)、收回、处置事项;

8.按照委托授权负责经开区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经开区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备案),经开区企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评、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论证、安评等审批或备案(以各行政部门委托事项为准);

9.组织编制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经开区生态保护、环境承载能力、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方面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10.明确经开区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应急管理职能

11.组织实施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2.根据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招商活动

13.加强经开区党的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实施科学、公正、公平选拔任用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考察、选拔和任免工作;及时调整涉及到的经开区的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4.负责经开区辖区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和税收的监督管理、审计等工作

15.负责制定经开区管委会内部绩效工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核定编制总量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进行管委会及其直属单位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

16.负责监督、检查、领导上级机关派驻经开区的管理机构

17.承担师市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996-2936019
办公地址:新疆铁门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机构领导

叶海英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刘东波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魏仁华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金   鹏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张伟涛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李   斌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财政局

国土规划建设局

应急管理局

经济发展招商局